福建省体育局关于授予高天等32人(次)一级运动员称号的通知

各设区市体育局、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,直属有关单位:

根据《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》规定,按照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,经审核公示,现授予高天等32人(次)一级运动员称号。具体名单如下:

一、击剑(2人)

省重竞技中心:高天

莆田市:李靖雯(女)

二、举重(1人)

泉州市:陈娜芬(女)

三、仿真类模型(2人)

厦门市:董文旭、张潇尹(女)

四、仿真航行模型(1人)

厦门市:林建沄

五、田径(6人次)

福州市:陈嘉亿(男子200米)、陈嘉亿(男子100米)、

蒲新权、刘文康、王涛、周玺

六、冲浪(5人)

省帆船帆板中心:杨奕(女)、叶馨(女)、林天心(女)、

叶偲怡(女)、林丹(女)

七、篮球(5人)

省篮排球中心:方子露(女)、林佳惠(女)、林紫芸(女)、

池慧媛(女)

泉州市:张鑫雨(女)

八、排球(8人)

省篮排球中心:任云涛

福州市:王子赫、张子成、方善宇、卢宇扬、王锐、黄子俊、

蔡浩亦

九、沙滩排球(2人)

福州市:潘家良、林晟航

福建省体育局

2025年2月16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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